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纪检举报电话、邮寄地址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或者纪检机构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有关要求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举报电话及信件邮寄地址

根据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原则,各级纪检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

1.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 0991-4885953;

信件邮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 68号,

信件 收件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 830063。

2.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纪委信访举报电话、邮寄地址见附件。

 

         附件: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举报电话、邮寄地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