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市垃圾电厂35千伏送出线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01 信息来源: 董小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组织开展了伊宁市垃圾电厂35千伏送出线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41~2024429

联系电话:0991-291142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8

        编:830063


伊宁市垃圾电厂35千伏送出线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伊宁市垃圾电厂35千伏送出线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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